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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我校先进分工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关于评选表彰我校先进分工会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

 

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工会各级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校工作中心,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自治区教育工会七届五次全委会暨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建家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我校先进分工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之友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⒈先进分工会。在全校33个分工会中评选出8个先进分工会。

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全体在职在岗工会会员中按10%的比例进行评选。

⒊优秀工会工作者。在校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校工会专职干部、各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中评选。其中,在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中推荐3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分别推荐1 人,在校工会专职干部中推荐2人,每个分工会可在本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中推荐1人。

⒋优秀工会之友。在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中评选,每个分工会可各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⒈先进分工会

(1)积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2)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重视开展工会宣传活动。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热情为教职工服务,认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

(4)积极开展“教工小家”创建活动,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较好的成绩。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

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会员普遍好评。

(3)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4)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顾大局、识大体。

⒊优秀工会工作者

(1)热爱工会工作,切实为会员办好事、实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努力学习工会业务知识,能胜任和完成所担任的工会工作,能积极带领本单位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3)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善于团结大家一起工作。

⒋优秀工会之友

(1)重视、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用。

(2)积极帮助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三、评选办法

⒈各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组织会员进行推荐,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工会候选单位,在本分工会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之友人选,推荐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⒉评审。校工会召开校工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会议进行评审。

⒊审批。评审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⒋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⒌学校工会发文表彰。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来的先进分工会、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之友,由校工会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评为先进的分工会同时授予“广西师范学院先进教工小家”称号。

五、材料上报要求

评选申报校级先进分工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之友的,须填写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请各分工会于5月19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报送校工会。

未详事宜,请电话联系校工会3908096、3903233、3908881。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先进分工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广西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